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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西北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阅读量:

校内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总结西北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经验,有效巩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文件内容,拟于202312月召开西北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勇担时代使命,团结和带领全校青年学生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把握时代主题,牢记服务宗旨,为西北大学“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磅礴力量。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202312月,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另行通知)。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第三十届学生会、第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校党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指示;

3.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

4.选举产生西北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第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西北大学第三十届学生(研究生)委员会。

四、提案工作

提案工作是本次学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生代表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激发西大学子主人翁意识,群策群力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发展和各项改革落地的重要途径。

学生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义务,秉承民主、尽责、求是的态度,调研、收集学生意见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提案。学生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针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校园治理,以及个人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反映学生声音,提出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动员全体西大学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工作,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严肃认真召开本院(系)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并做好学校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2.系统总结,做好宣传动员。校内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组织全体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全体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引导全体学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风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营造良好氛围。

3.严肃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进行,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按照相关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规范运行,确保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


西北大学学生会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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