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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校内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阅读量:

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进团十九大各项部署,着力加强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青年助力全省“三个年”活动,现将校内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各项工作部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贡献力量。

二、参与标准

本次推选面向全校师生,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个人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8年9月至2005年9月出生)的陕西籍或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好青年集体推选标准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成员以18至35周岁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3.在重要领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三)不予推荐情况

1.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2.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

3.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4.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

5.各级团组织(含基层团支部)、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

6.以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名义申报。

三、活动类别

第十一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将在全省各行各业,各领域基层团员中遴选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乡村振兴、崇德守信、平安正义、文化传承7个类别“陕西好青年”和“陕西好青年”集体(集体不分类别)若干。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

4.乡村振兴好青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建功立业,作出积极贡献。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平安正义好青年: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

7.文化传承好青年:能够坚定文化自信,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四、工作要求

1.完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个人或集体均要提交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候选人(集体)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候选人(集体)所获媒体报道链接等个人身份及荣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2.严格申报流程。申报的个人和集体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校团委组织审核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推荐。未通过校团委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可再通过个人自荐的形式线上填报材料(https://www.sxgqt.org.cn/home/news/newslist.html?classid=22)

3.把握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电子版要在9月14日17:00前发送至nwutwxcb@126.com,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

附件2:“陕西好青年”集体推荐表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朱梦鹤

电话:88308862

校团委

2023年9月8日

附件1:“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陕西好青年”集体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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