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通知,请各团组织遵照执行。
一、会议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三、参加范围
我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四、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教职工团员、附属中学团员由教职工团支部、附属中学团委参照通知要求另行制定。会议严格按照“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2022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见附件)有序开展。
2.分类指导。各团(工)委须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专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党员活动室、专业教室、特色活动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记录。12月20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年度评议工作、五四评优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同时须在《西北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做好相应记录。鼓励院系向校团委投递新闻稿,分享优秀成果和经验。
5.有力组织。此项工作主要在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的指导下开展,敦促各团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通过本次会议总结一段时期内团支部工作的整体情况和先进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并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联系人:邹阳笛
电话:88308861
附件:1.2022年度“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
2.2022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校团委
2022年11月24日